本篇文章361字,读完约1分钟

新华社10月14日发表江西省自然资源厅、江西省农业农村厅为控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实施的意见,对年7月3日以后出现的新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实行零容忍,规定拆除、没收、翻耕的期限恢复耕作条件。

根据实施意见,新宅基地的选择应优先利用村内空闲地,尽量不占用或减少耕地,严禁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 对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确实需要占用耕地的,应当一补一,先补后占,按照占优补优的要求,落实耕地实现补充平衡。

“江西对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零容忍””

江西省还改进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农业转用许可,将省人民政府和设区市人民政府权限内的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占农用地的农业转用许可事项委托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并推进行政执法力度向基层扩张和下沉,各乡(镇)、村加强日常巡逻,做到人员到位,不留死角,对发现的新乱占耕地行为及时处理或移交,早期发现非法占用耕地建房问题, (记者姚子云)

标题:“江西对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零容忍””

地址:http://www.5e8e.com/zhfcxw/1095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