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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8月18日电据肇庆市政府公开发布的公众号肇庆消息,针对广宁县梁某勇交通事故事件,肇庆市纪委、市委政法委、市检察院、市公安局等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深入调查,通报相关情况:梁某勇饮酒后,将车辆运走。

由于该案前后两种伤情鉴定意见存在较大差异,肇庆市检察院依法委托国家级鉴定机构中山大学法医学鉴定中心重新鉴定。 鉴定表明,被害人交通事故损伤综合评定为轻伤一级,外伤与被害人死亡无直接因果关系,但有轻微因素的不良影响。 此外,经调查核实,在第二次伤情鉴定过程中,鉴定人梁某权被委托,违反规定出具重伤一级的鉴定意见,涉嫌伪证立案侦查。 由于在该事件中交通事故没有给受害者造成重伤以上的损害,梁某勇的行为依法不构成交通事故罪。 肇庆市检察院变更广宁县检察院决定不起诉,依法作出法定不起诉决定。

“肇庆通报交警队长儿子酒驾肇事案:梁某勇已被捕”

广宁县公安局公安警察大队综合连长梁某淦(梁某勇岳父饰)、当时负责警察工作的广宁县公安局原政委邱某智、广宁县检察院副检察长陈某明等公务员涉嫌违规介入案件,已经立案调查。

据此前报道,5月10日,广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微信公众平台竹乡广宁通报称,该县公安警察大队综合连长的儿子梁某勇于2019年1月11日20时与驾车横穿马路的行人路线某人群相撞后驾车逃跑。 警方经过连夜追踪,于次日上午发现行凶者,并进行酒精检测,结果酒精含量为0mg/100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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