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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青在线北京10月31日电(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王亦君)在已实施近一个月的《国歌法》中国歌侮辱情节严重,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预计将在我国第10刑法修正案中确定。

《刑法修正案(十) (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将于今天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王超英在编制草案证书时,在国歌法审议过程中,由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全国人大代表提出。 刑法确定了如何追究侮辱国歌行为的刑事责任,切实维护国歌的尊严。

国歌法第十五条规定,在公共场合,恶意篡改、曲谱、歪曲、贬低国歌的方法演奏国歌,或者以其他方法侮辱国歌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或者十五日以下拘留。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和国歌和国徽一样,是国家的象征和象征。 为了依法维护国旗、国徽的尊严,惩治侮辱国旗、国徽的犯罪行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九条规定了侮辱国旗、国徽罪,确定了刑事责任。 国歌法施行后,需要相应补充该条,确定侮辱国歌行为的刑事责任。

“刑修案(十)草案:侮辱国歌情节严重可获刑3年中华信息通讯社官网”

因此,草案在第二百九十九条中增加了一项,规定该条在公共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鸦、玷污、践踏等方法侮辱中国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在公共场合,故意篡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的歌词、曲谱,以歪曲、轻蔑的方式演奏国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国歌,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王超英说,草案的这一规定与国歌法的规定相联系,与刑法关于侮辱国旗、国徽罪的规定相协调,体现了罪刑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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