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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对被告魏福林等12人涉黑案件进行一审公开判决。 该案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伪证罪、扰乱社会秩序罪、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作证罪、伪造企业印章罪、伪造证据罪等17件。

“太原双塔村原村委会主任魏福林涉黑案判了:获刑25年”

2005年至2007年,被告魏福林召集魏磊、魏爱琴、高美玲等多次牺牲,打压同行竞争对手,阻碍村委会正常选举。 2008年底,被告魏福林担任太原市迎泽区邓庄镇双塔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年因贪污被查处免职后,儿子魏磊接任村务,与魏福林一起继续执掌双塔村基层政权。 多年来,形成了以被告人魏福林、魏磊为组织、领导人,被告人魏爱琴、高美玲为骨干成员,被告人岳其虎、张书全、杨彪等8人通常参加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太原双塔村原村委会主任魏福林涉黑案判了:获刑25年”

该黑社会性质组织分工确定,奖惩分明,通过辱骂不服从命令者、奖励有功人员等不成文规定,加强对组织成员的控制和管理。 该黑社会性质组织依托被告魏磊实际控制的山西顺泽机械设备工程有限企业,寻找、威胁、强迫交易、故意伤害、挪用资金、非法转让、诈骗土地采购权、扰乱社会秩序、不支付劳动报酬、非法拘禁、伪证、 通过实施阻碍证言等违法犯罪活动,获得巨额经济利益,将其用于组织成员的费用和旅行费用的支出,并支付给犯罪组织成员。

“太原双塔村原村委会主任魏福林涉黑案判了:获刑25年”

这个黑社会性质组织为非作歹,欺压民众,统治基层政权,破坏基层政治生态,在太原市迎泽区郝庄镇双塔村(社区)和周边地区形成非法控制和严重影响,严重破坏了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秩序,造成了不良影响。

指导被告魏福林犯组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非法转让土地采购权罪,故意伤害罪、挪用资金罪、数罪和处罚,有期徒刑25年,剥夺政治权利,没收个人所有财产。

被告人魏磊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强制交易罪、诈骗罪、挪用资金罪、妨害劳动报酬罪、伪造企业印章罪、数量罪和处罚,判处有期徒刑。

10名组织成员分别被判处10年6个月至1年6个月的徒刑,并处以财产刑。

标题:“太原双塔村原村委会主任魏福林涉黑案判了:获刑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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