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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备受瞩目的山东青岛胶州高中三年级学生经常被高考志愿者篡改为同学郭某,这是最新进展! 8月12日晚,青岛市检察院官方微信表示,年8月12日,胶州市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郭某涉嫌破坏计算机新闻系统作出逮捕决定。

“山东篡改同学高考志愿考生被批捕罪名是涉嫌破坏计算机新闻系统罪”

青岛市检察院官微表示,刑法第286条规定的破坏计算机新闻系统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删除、编辑、增加、干涉计算机新闻系统功能,致使计算机新闻系统不能正常运行; 后果特别严重,将被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新闻系统保存、解决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软件进行删除、编辑、添加的操作,后果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山东篡改同学高考志愿考生被批捕罪名是涉嫌破坏计算机新闻系统罪”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危害计算机新闻系统安全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破坏计算机新闻系统的功能、数据或者应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刑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第

(一)十台以上的计算机新闻系统的主要软件或硬件不能正常工作

(二)删除、编辑、增加20多台计算机新闻系统中存储、解决或者传输的数据;

(三)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或者经济损失一万元以上的;

(四)为100多台计算机新闻系统提供域名解析、身份认证、计费等基础服务或为1万多名顾客服务的计算机新闻系统未正常运行的;

(五)造成其他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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