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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时报/中华信息通讯社】记者弓志平从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获悉。 自治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8日下午举行了年度第九次集体学习,认真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纪恒在主持学习时,应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立场,深刻认识修改《条例》的重要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觉悟、思想觉悟和行动自觉贯彻学习,全面向严治党纵深快速发展

“内蒙古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推动从严治党向纵深快速发展”

会议之前,中心成员进行了自学,并写了心得。 在集体学习会上,自治区党委常务委员会、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刘奇凡召开了研讨会。 自治区领导人布小林、李佳、王莉霞、马学军、曾一春、张院忠、罗永纲、那顺孟和、包钢作了交流发言。

“内蒙古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推动从严治党向纵深快速发展”

李纪恒指出,纪律是党的生命,纪律严明是我们党从胜利不断走向胜利的重要保障。 根据新的形势、任务和要求,党中央再次修改了《条例》,将党的纪律建设的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成果以党纪形式固定下来,体现了理论与实践、继承与创新、历史与现实的有机统一,解放了以铁的纪律管理党的治党的强烈信号,在新时期加强了党的纪律建设 新修订的《条例》多次完成使命引导领导和问题导向,对比管党治党存在的突出问题,收紧制度笼子,制定新的禁区,展示新的底线,各自的编纂改革体现了鲜明的政治性、时代性、可比性,凝聚了管党治党实践的新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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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纪恒强调,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立场,高度自觉学习贯彻《条例》,使党纪党规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性和自觉。 要加强纪律教育,将《条例》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文案,纳入党校教育培训课程,引导党员干部继续深入学习、反复对照,使党员干部敬畏、警惕、坚守底线 加强纪律执行,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快速发展和违纪一定要追究常态化效果。 严格监督解释责任,使制度“长牙”、纪律“带电”,用制度管理人、管理事。 要加强学习推广,贯彻《条例》监督检查,落实《条例》各项规定。

“内蒙古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推动从严治党向纵深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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