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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日,新疆自治区哈密市宣布,要求所有“暴力罪犯和被三股势力毒害者”自首,期限为30天。 公告称,“教授打破壁垒访问海外网站技术的做法”也进入了“应该自首的状况”。

手机上有“涉恐”的视频,教人用手机“翻墙”,在新疆都涉嫌违法。

根据汉密尔顿市稳定维护事业领导小组11月18日发表的公告,详细列举了18种事件应当自首的情况。 其中包括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参加或煽动分裂国家的行为、建立进行恐怖活动的训练营,或为暴力犯罪组织人员举办体力、技能培训、与海外恐怖组织联系等法律禁止的行为,组织人员学有讲,将未成年子女送走

“教人翻墙?趁早自首!新疆哈密强力维稳”

此外,该公告还持有暴力、包括音视频在内的电子产品,非法推广品也进入应投票的状况。 根据年生效的中国《反恐法》,非法持有宣传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物品被定义为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行为,由公安机关进行10日以上15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年通过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进一步制作、下载、保存、拷贝、浏览、抄录含有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等内容的副本也属于违法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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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公告还决定要求利用互联网、手机等翻墙上网的技术人员自首。 过去,中国当局的官方文件和相关法规只是比较了传递、开发翻墙软件的行为,这次汉密尔顿市稳定公告将直接教授翻墙做法定义为违法,尚属首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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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称,30日内自愿自首的,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自首,立功重大的,要依法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号召犯罪分子和被三股势力毒害的人不要再受骗,不要有侥幸心理,要及时自首,积极提出违法犯罪行为,珍惜慷慨解囊的机会 否则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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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喀什的清真寺

坚强=保护人权?

近几个月来,国际社会对在新疆地区设立所谓的职业教育中心表示担忧。 到了今年10月,新疆当局将直接制定相关法规,使备受争议的职业教育中心合法化。 两周前,德国联邦议会也讨论了新疆地区的人权状况,之后遭到了中国驻柏林大使馆的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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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府多次强调,新疆强力反恐稳定后,社会治安状况明显好转,宗教极端主义渗透得到比较有效的遏制,新疆经济平稳健康快速发展,各民族群众生活不断改善,各项事业全面进步,反恐稳定红利得到初步释放 在今年11月初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的定期审议中,中国代表团认为反恐必须防患于未然,主张设立教育培训机构的方法是保护大部分人权,拯救他们,这是积极维护人权的探索,中国在新疆地区的极端化措施为国际社会的反恐工作做出了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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