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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时报/中华信息通讯社内蒙古12月14日(记者弓志平) 12月13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召开第七次会议,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主任石泰峰主持会议并发表讲话。

自治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布小林、林少春、马学军出席了会议。

会议传达了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一届会议精神,是各专门小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 要点听取了改革任务落实情况报告。审议了《贯彻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制度建设意见的重大措施落实方案》、《关于新时期加强措施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的实施意见》、《网络综合管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关于促进工商联所属商会改革与快速发展的实施方案》, 书面审议了《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自治区全面改革总结判断报告》、《内蒙古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改革实施方案贯彻情况报告》和《全区改革》。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深改委召开第七次会议”

会议指出,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为新时期全面深化改革提出了更为明确的顶层设计,为我们继续深化改革指明了努力的方向和着力点。 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重大政治任务,紧扣主轴主线,重视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的对照表,理顺职工手,促进改革措施有机衔接、融合会贯通,推进全面改革快速发展。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深改委召开第七次会议”

会议强调,要规划部署,将贯彻四中全会部署的重要改革措施及时纳入工作日程,确定时间表、路线图、成果形式。 要跟进落实,党中央推进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的节奏和进度,研究内蒙古的现实情况和具体问题,研究分类和措施,精准实施,推进方案制定、机制健全、落实同步。 要巩固改革责任,进一步完善专业集团的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细化部门改革责任和任务分工,推进各方面更好的职务责任。 要抓紧进行改革审计,确保制度是否发挥比较有效的作用,改革是否实现整合,各项任务是否真正落地,各项改革是否稳步有序地推进。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深改委召开第七次会议”

自治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委员出席,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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