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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时报/中华信息网】2019年10月10日18时06分左右,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境内国道k135处发生桥面侧翻大事故,造成3人死亡、2人受伤,事故直接经济损失823.1万元,造成重大社会影响。

▲2019年10月11日凌晨,无锡桥面侧反救助现场


目前,无锡市应急管理局公布了该事故的调查报告,12人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17名负责人建议由纪检监察部门提出解决意见,其中无锡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兼任无锡市管理车辆超限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的宋良栋被建议给予政务警告处分。

“无锡桥面侧翻事故调查报告出炉:  17名官员被解决!12人被司法机关采取措施”


重型平板半挂车超载455%是事故的直接原因


根据中国的应急管理,迄今为止公布的惊讶瞬间! 无锡高架桥侧翻事故造成3人死亡|救生贴:如何避开危险的重型卡车! 据报道,2019年10月10日晚18时左右,江苏省无锡市312国道上海方向锡港路出现坍塌桥面坍塌。 下班高峰期,桥底至少有三辆私家车被压着。 现场影像显示,上塌桥系整体坍塌,一面出现严重倾斜,坍塌长度预计为100米左右。 许多目击者称,崩溃的路段是无锡重要的交通线路,工作日上下班高峰时,该桥车辆通行量较大。

“无锡桥面侧翻事故调查报告出炉:  17名官员被解决!12人被司法机关采取措施”

事故发生后,相关运输企业及桥体质量问题成为公众最关注的话题。

无锡市政府官网于1月23日发布了该事故调查报告。 调查报告显示,2019年5月,无锡成功运输有限企业(简称成功企业)李洋与沪华物流有限企业业务员以9.5元/吨的价格达成口头运输协议。 10月5日,沪华物流有限企业的货物抵达江苏长宏国际港口有限企业的四号头,这批货物全部为钢带卷,共35个规格,共411卷,总质量6370.465吨。 10月7日,成功企业开始出发,到10月10日事故发生时,共运送了33次335卷4740吨。 还有76卷1630吨,还装在4号标头上。 事发当天,成功企业从12时33分至16时59分,从长宏国际四号码头共运出11辆车辆,其中载重最少的1辆车的核定载重34.3吨,实际载重54.32吨( 5卷),超载58.4%; 装载质量最多的一辆车的核装载质量为33.5吨,实际装载170.96吨( 15卷),过载为410.3%。

“无锡桥面侧翻事故调查报告出炉:  17名官员被解决!12人被司法机关采取措施”

事发时,事故车辆、前车拖车实际装载钢卷7卷,总质量160.545吨,核装载质量超过128.545吨,超载401.7%。 拖车实际装载钢卷6卷,总质量160.855吨,比核装载质量超过131.855吨,超载455%。 另外,据调查,无锡成功运输有限企业的部分车辆存在非法改造、非法运营等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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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该事故的直接原因是,2辆重型平板半挂车严重超载,间隔相近(载荷分布相对集中),偏心载荷引起的失稳效应远远超过桥梁上部结构的稳定效应,桥梁支座系统发生了故障。 梁体与脚柱之间产生相对滑动和旋转,梁体的侧向滑动接地。

“无锡桥面侧翻事故调查报告出炉:  17名官员被解决!12人被司法机关采取措施”

调查报告显示,成功企业安全管理严重不足,长宏国际安全管理存在严重漏洞,交通运输部门未能督促辖区贯彻落实车辆超载管理工作,及时发现和堵塞相关区域交通安全领域管理和“治超”工作中存在的漏洞


▲2019年10月10日,无锡市发生桥面侧翻事故,现场运输车辆侧翻。


12人被采取刑事措施,17名交通部门负责人得到解决


调查报告显示,无锡市“10.10”312国道锡港路发生翻桥大事故,是一次较大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公安机关对包括成功企业实际管理人员、成功企业法定代表人、肇事司机在内的12人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 17名负责人建议由纪检监察部门提出解决意见,其中无锡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兼任无锡市管理车辆超限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的宋良栋被建议给予政务警告处分。

“无锡桥面侧翻事故调查报告出炉:  17名官员被解决!12人被司法机关采取措施”

具体的解决方案如下。

(一)司法机关采取措施的人员( 12人);

1 .李洋,成功企业的实际控制人,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于2019年10月12日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 .刘建萍,成功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于2019年10月12日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李春茂,成功企业调度员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于2019年10月12日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4 .陶金龙,成功企业业务员,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于2019年10月12日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5 .焦玉东,成功企业涉事车辆苏bx8061 (苏bz030挂)驾驶人,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于2019年10月12日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6 .王晓华,成功企业涉事车辆苏bx7191 (苏bg976挂)驾驶人,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于2019年10月12日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受伤在医院治疗,依法监控居住),11月6日被拘留。

7 .吴忠元、长宏国际四番头总经理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于2019年10月19日依法接受审查。

8 .唐建军、长宏国际四号头安全人员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于2019年10月19日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9 .张雪峰、长宏国际四号头理货员,是“1010”事故发生当天的现场理货员,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于2019年10月19日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10 .陆海江、长宏国际四号头吊机司机,在“1010”事故发生当天的现场吊工,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于2019年10月19日依法取保候审。

11 .张明吾、轮胎装卸个人工作人员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于2019年11月7日依法接受审查。

12 .董开、事故车辆制动淋浴装置的改造人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于2019年11月7日依法接受审查。

(二)建议采取司法措施的人员( 1人);

丁惠仁、长宏国际四号码头生产操作部经理,具体负责四号码头各类装卸工作和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 生产意识淡漠,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职责严重,未遵守道路交通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企业安全操作规程的相关规定,4号头长期失控管理外来载货运输车辆超载装载工作的行为。 建议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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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纪检监察部门建议提出解决意见的人员( 17人);

1 .宋良栋、无锡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分管路政、运输管工作。 兼任无锡市管理车辆超限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建议给予政务警告处分。

2 .孟栋、惠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党组成员,临时托管交通运输等工作人员。 我建议鼓励对话。

.黄联君,中国共产党员,无锡市公安警察支队副支队长,分管路面工作(含“治超”)的工作人员。 建议给予政务警告处分。

4 .沈平,江阴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分管港口管理科。 建议给予政务警告处分。

5 .朱锡林、中国共产党员、江阴市交通运输局港口管理科科长,指导和监督全市港口领域的管理,对本辖区内的港口经营秩序、安全生产实施监督检查。 党内严重警告,建议免职解决。

6 .周洪刚,中国共产党员,江阴市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分管区“治超”工作人员。 建议对党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7 .王磊、中国共产党员、江阴市交通综合执法大队水上一连长,对本辖区沿江港口公司开展综合执法检查。 建议给予政务警告处分。

8 .寇叶军、中国共产党员、江阴市公安警察大队城西连队副连长、分管辖区路面执勤(含“治超”)从事。 建议给予政务警告处分。

9 .王震亚、惠山区交通运输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分管惠山区运输管理处。 建议给予政务警告处分。

10 .陆才兴,中国共产党员,惠山区道路管理处处长,负责惠山区道路管理处的全面业务,负责“治超”的日常工作。 建议对党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11 .分袁海峰、中国共产党党员、惠山区运输管理处副处长、运输科。 建议对党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12 .徐波涛、中国共产党员、惠山区运输管理处证照管理科科长负责本辖区道路货物运输(危险品除外)公司的许可、道路运输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年审、变更。 我建议鼓励对话。

13 .闵晓亮,中国共产党员,惠山区交通运输局钱桥交通运输综合管理所长,钱桥街综合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兼办公室主任,负责钱桥交通运输综合管理的全面工作。 建议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14 .邓莉,中国共产党员,惠山区钱桥街办事处副主任,分管区“三产”服务业、文化、旅游等工作人员。 建议给予政务警告处分。

15 .刘勇,无锡市公安警察支队惠山大队一中队车管民警,具体负责本辖区车辆和司机的源头管理工作。 建议给予政务记录处分。

16 .陆朝华、中国共产党员、无锡市公安警察支队惠山大队四中队民警,负责本辖区道路执勤。 建议给予政务警告处分。

17 .马炯明,中国共产党员,自年12月起为锡山区道路管理处处长,负责锡山区道路管理处的全面业务,负责“治超”的日常工作。 我建议鼓励对话。

(资料来源:无锡市应急管理厅,无锡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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