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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7日,宁波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疫情管理组发布《通知》,决定在防控期间实施有奖举报,发现疑似感染新冠肺炎患者,一经确诊,奖励举报人2万元。

《通知》指出,为更有效地控制疫情传播风险源,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决定在疫情防控期间实施有奖通报:发现感染新冠所致肺炎者,经确诊2万元; 发现疑似感染新冠引起肺炎的人,确认核酸检测呈阳性时,奖励5000元。 发现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对象擅自离开隔离区域并确认属实的,奖励1000元。 举报人可以拨打各疾控中心的电话或110举报,多个举报人分别举报同一对象的,奖励第一个举报人的一个人向多个部门举报同一对象的,不重复奖励。 接到通报的单位对举报人的个人新闻严格保密。

标题:“宁波举报疑似感染经确诊的奖励2万!宁波疫情防控最新通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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