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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段时间内,高空抛物、坠落物伤亡事件频发,威胁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引起了社会公众的高度关注。 广东高院发布涉高空抛物坠落物10个典型案例,依法惩治刑事犯罪,确定了物业服务公司等单位和个人的安全保护责任。

“高空抛物坠物频发 谁来遏制“从天而降的伤害””

天降菜刀,广西壮族自治区一名男性的腿部肌肉被切断了。 天降洗发水、深圳6个月大的女孩颅骨骨折5月发生的这两起高空抛物伤人备受关注。

如何保护头部安全? 行凶者不明确的情况下,应该让谁负责? 最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表了涉高空抛物、坠落物的10个典型例子。 例涵盖刑事、民事、行政三种类型,反映了各级法院逐一发挥司法审判的处罚、规范和预防功能,引领着良好的社会风尚,切实维护着人民群众头顶上的安全。

“高空抛物坠物频发 谁来遏制“从天而降的伤害””

关键词:居民的法律基础意识

为了泄私愤,从4楼扔菜刀,被判处3年

记者了解到,2019年至今年一季度,广东全省共审结各类涉高空抛物、坠物案件61起、刑事案件6起,其中5起构成了以危险做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在这次公布的例子中,有两起刑事案件与这类犯罪有关。

十大典型病例之首是杨某兴泄私愤高空抛物,用危险的做法危害公共安全案。 年12月22日下午,杨某兴在退还租金问题上与房东王某秋发生纠纷。 随后,杨某兴为了泄私愤,站在出租屋的四楼阳台上,不顾他人安危,将啤酒瓶、地板、菜刀等物品扔在楼下的马路上,造成了群众的包围和交通的阻断。

“高空抛物坠物频发 谁来遏制“从天而降的伤害””

民警集合后,杨某兴继续向楼下扔床垫、餐具等物品,用自杀、煤气罐等方法与民警对峙。 直到当晚11点左右,民警破门逮捕杨某兴。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杨某兴无视国家法律,故意以危险的做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危险做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应当依法惩处。 综合杨某兴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悔恨的表现,2019年3月21日,判处杨某兴有期徒刑三年。 这个判决已经生效了。

“高空抛物坠物频发 谁来遏制“从天而降的伤害””

广东高院认为,此案的典型意义在于,被告人作为理性正常的成年人,明知高空抛物行为损害楼下不特定人群的人身、财产安全,为了发泄情绪,不顾后果将啤酒瓶、菜刀等危险品抬高/ [/K0 ]

关键词:房地产安全监管责任

外墙剥落砸坏人,房产被判赔偿89万元

民事案件中,首要表现是因建筑物、构筑物的倒塌以及物件的脱落、掉落,引起人身和财产的损害赔偿纠纷。 这类例子争论的焦点是物业服务公司等关联方和个人是否履行安全监管职责,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一例,建筑物外墙瓷砖脱落,撞伤行人死亡,房地产企业损失89万美元。

年9月4日,谢某联路线珠海市小区机组楼下,被这栋建筑物外墙脱落的瓷砖砸伤,谢某连头部重伤,被送往医院救治无效死亡。 谢某连家属向法院投诉,要求园区房地产企业和建设单位房地产企业共同赔偿各项费用97万元。

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表示,园区物业企业作为物业管理人,按照合同约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包括外墙在内的共有部位、共有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企业未就此提供相应资料,承担无法举证的不利后果,有的连死

法院判决房地产企业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89万余元。 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在另一起案件中,法院判决,员工因过失抛物造成的身体伤害,由使用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年1月9日,清远市阳山县某手套厂工人黄某燕在手套厂4楼上班期间,从4楼楼梯间直接从1楼楼梯口扔出半成品束手套,撞到朱某明脖子上。 经鉴定,朱某明四肢瘫痪,构成一级残疾。 朱某明向法院投诉,要求黄某燕、手套厂及其经营者陈某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高空抛物坠物频发 谁来遏制“从天而降的伤害””

阳山县人民法院审理并判决手套厂、陈某强连带赔偿71.5万元。 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广东高院表示,本案作为严厉打击高空抛物的典型事件,强力警醒、教育各部门和工作人员将高空抛物纳入安全生产范畴,为捷径图方便不顾生产安全,高空放

关键词:建筑施工的安全义务

与违法建设、施工单位共同负责

建筑物坠落致人损害,房屋所有人、发包人、施工人谁负赔偿责任?

标题:“高空抛物坠物频发 谁来遏制“从天而降的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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