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247字,读完约1分钟

5月20日,第13届全国人大代表、《红高粱》《猎狐》编剧赵冬苓发布《关于建立污点艺人录用和处罚机制的建议草案》,国家信息出版广电总局责令中国广播电影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制定污点艺人录用管理和惩戒制度。 她提出了几点意见。 首先,要成立评价污点艺人的委员会。 第二,要根据艺人不良影响的等级进行评价。 第三,让污点艺人参加公益活动以寻求社会的了解。 第四,建立投诉渠道。 最后,由于事先不知道受污点艺人影响的作品,应给予冷却期发行。 不影响污点艺人进入电影市场,控制市场风险,促进健康快速发展。

标题:“建议树立污点艺人分级惩诫机制如何回事?为什么要这样建议”

地址:http://www.5e8e.com/zhkx/124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