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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镇江市纪委监察委员会介绍,日前,经镇江市委批准,镇江市纪委监察委员会对丹阳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符卫国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符卫国在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他人送礼、礼金、刷卡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黑势力充当保护伞,违背大众纪律。 此外,符卫国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收受财产,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符卫国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失去了理想信念,法纪意识淡薄,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法律法规规定,其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必须认真解决。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务委员会市监察委员会会议研究和市委批准,决定向符卫国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对征收其违纪所得的嫌疑,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有关财产随案移送。

“丹阳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符卫国被双开”

符国简历

符卫国,男,汉族,1965年7月出生,江苏丹阳人,省委党校大学学历,1984年8月参加职工,1996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历任丹阳市委研究室副课长、市委事务副课长、课长、丹阳市埤町副市长、麦溪镇党委副书记等职。 2001年12月任丹阳市麦溪镇党委副书记、市长2002年12月任丹阳市洞庄镇党委书记2005年11月任丹阳市访仙镇党委书记年8月任丹阳市交通运输局党委书记、局长年8月任丹阳市人民政府党组织成员、副市长。 年7月免去丹阳市政府党组织成员职务的年8月,丹阳市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辞去副市长职务的请求。

标题:“丹阳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符卫国被双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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