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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辽宁海警局向大连某水产企业正式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归还非法占有海域、恢复海域原状,并作出1200余万元的行政处罚。 据悉,此案是辽宁海警局成立以来,首次处罚金额超过数千万的重大违法占有海域行政处罚案件。

“罚款1232万元 辽宁海警办结一起重大海洋行政案件”

▲海警执法人员现场调查

7月21日,辽宁海警局在对涉案企业进行实地考察时发现,名下两个码头工程涉嫌非法使用海洋,擅自改变海域用途。 该局立即成立了0721重大违法占用海域行政处罚案件专门小组立案调查。 调查中,海警执法人员测量了两个码头工程的实际填埋面积,发现1.5553公顷海域位于《周海养殖用海不动产登记证书》批准范围内,擅自改变批准的海域用途进行填埋工程。 另外,0.1138公顷的海域超过了批准范围,未取得海域许可证书就进行填埋工程。

“罚款1232万元 辽宁海警办结一起重大海洋行政案件”

通过充分调查,海警执法人员进一步固定相关证据,10月29日,辽宁海警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聘用管理法》第42条第2款和第46条的规定,向有关企业出具1232.44万元的行政处罚书。

辽宁海警局以年为违法行为整治年,开展网海执法行动,持续纠正海上违法乱象,与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辽宁省人民检察院、辽宁省公安厅及相关海部门签署合作机制,全面提高执法工作整体效能,积极构建陆海一体、强大高效的海上执法互联网, (辽宁海警局王超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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