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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太原11月17日电为比较有效地防止和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山西省有关部门要求煤矿将风险预判防控纳入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重大安全风险清单。 区市级煤矿安全监督管理监察部门每半年发布一次辖区内煤矿重大安全风险预警新闻,保存时间至少一年。

“山西超前防范煤矿重大安全风险 每半年发1次预警新闻”

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和山西省应急管理厅日前联合印发了《防控煤矿重大安全风险办法(试行)》,要求煤矿开采主体每季度组织煤矿一次风险管理措施拆除情况检查。 市级煤矿安全监督管理监察部门每半年对本辖区生产建设煤矿开展一次风险分解预判,并对预判的重大安全风险及时发布预警消息。

“山西超前防范煤矿重大安全风险 每半年发1次预警新闻”

警告消息发布后,半年内未进行较为有效管理的煤矿,对降低煤矿安全分类等级的比较有效管理不足,形成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风险的煤矿,按照事故调查解决,并向相关负责人提出解决意见。 (记者梁晓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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