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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网天津11月17日电记者17日从天津市防控司令部获悉,为加强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结合天津市实际,司令部组织制定了《天津市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规范》。 以冷链食品工作和预防相关人员感染新冠病毒为主线,强调装卸、储存、生产经营等关键环节的防控,落实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监护制度。

“天津实施冷链食品工作人员健康准入制度”

食品冷链人员是指食品冷链物流(采用冷冻、冷藏等方法加工的方法,以温度控制为第一手段,使食品从出厂到售前始终处于所需温度湿度范围的物流工序)的生产、装卸、运输、储存和销售等各个环节的工作人员。

实行员工健康准入制度。 天津市冷链食品工作人员上岗需在7天内提交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根据国务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机构的会议精神和天津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措施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所有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必须每7天到有资质的医疗机构、疾控机构或者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核酸检测。

“天津实施冷链食品工作人员健康准入制度”

执行员工日常健康监测。 冷链食品运输、储存、生产经营关联方必须对员工(包括新员工和临时参与员工)进行14天的行程和健康状况登记,建立高级员工健康卡,及时了解员工的流动和健康状况。

《天津市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规范》要求对外来人员进行登记和管理。 员工风险接触新闻登记簿制度,员工必须记录每天接触的冷链食品、相关物品及环境等新闻,发现自身及共同生活者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疑似症状时,立即向生产经营者的最高管理者

“天津实施冷链食品工作人员健康准入制度”

冷链食品运输、储存、生产经营相关公司在员工出现上述健康异常症状时,无论其健康状况如何,都应当采取比较有效的措施,将与其密切接触的员工迅速排除在食品的工作环境之外。 建议在新冠肺炎传播风险较高的地区,根据当地主管部门的防控规定,要求健康员工进行零报。 (记者张道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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