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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1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发布《关于批准江西工程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单位的通知》(赞学位
号),经学校申请、专家小组审查,省学位委员会批准新增江西工程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包括学校电子新闻工程、网络工程、新埃

“江西工程学院获批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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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江西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委托,5月14日专家组对江西工程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单位进行了评审。 通过听报告、查资料、实地考察、集中评议教学设施,专家组认为江西工程学院的学校教育指导思想明确、定位准确,确立了教育的中心地位和本科教育的要点地位。 教师队伍结构基本合理,制定了教师培养计划,加大了教师培养力度,基本建立了自己的教师队伍。 的基本设施和经费投入总体上能满足教育要求教育基本状态良好,教育管理规范化、 面向制度化方向快速发展的高校办学需求高层管理队伍初步建立了教育质量保证和监控体系人才培养方案基本体现了应用技术型高校的定位,制定了课程教学大纲,选用了高质量教材,根据我校的需要编写了校本教材,人才培养质量很高 基本上形成了以工科为主体,以电子报技术为龙头,以应用为特色,产学结合的办学格局。 特别是“读大学、读社会、读人生”的“三读”全面素质教育和“以赛促教”的“双促教”机制,具有鲜明的学校特色,对培养“德智”双全的应用型人才有很好的作用

“江西工程学院获批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




江西工程学院今后多次在“考核建设、考核改建、考核管理、考核结合、重视建设”的大致方面,加强学士学位事业的领导,认真整理本次专家考察、考核过程中提出的指导意见,根据专家意见,授予学校整体教育基本条件和学士学位 并按照《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以及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培养本科生和授予学士学位,确保所授予专业学位的质量。 于永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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